为了规范创作者的表现,保护商家与创作者的合作权益,特色联盟平台推出了“合作订单管理”功能。商家与合作创作者可以就合作商品、合作形式、商品佣金和广告等相关事宜达成合作协议,生成合作订单。双方都应遵守协议,履行自己的义务。
如创作者违反订单相关约定,平台将依据《“精选联盟”服务协议》及本规则、《电商创作者管理总则》等平台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创作者违约行为进行判断和处理。长期违约会影响信誉、活动准入等权益。
1.1适用范围
此规则适用于使用Select Alliance的“合作订单管理”功能的电子商务创建者。
电子商务创作者,是指在Tik Tok境内的客户端、网页平台(包括简化版、快捷版等其他版本)以及上述平台经营者和/或其关联公司拥有或经营的其他平台上开通产品分享功能的创作者(以下简称“创作者”,本规则中的“人才”均指“创作者”)。
1.2功能介绍
商家在达人广场选择意向合作伙伴后,可以点击达人主页-头像下方的“合作订单”发起订单。支持订单商家与达人约定合作产品、合作形式、商品佣金、广告等相关事宜。达人会通过站内信/短信接收订单信息,并在【订单管理】中完成后续流程。双方确认订单后,即可实现在线履约管理,获得官方仲裁担保。
第二章订单签署
2.1启动流程
请参考:https://school.jinritemai.com/doudian/web/article/ahnttuk7Oy98? from=shop _ buyin _ article
2.1.1商户发起合作订单。
选择联盟(https://buyin.jinritemai.com/dashboard/service馆/达人广场)-达人广场-选择意向达人-达人主页-点击头像下的“……”合作订单-填写合作条款-发起订单。
2.1.2人才接受订单
选择联盟平台-订单管理-点击接单。
2.1.3合作将在收到订单后生效。双方需要按约定完成带货直播的推广和营销。
2.2取消合作
合作生效前:
2.2.1如果创建者在商家发起合作订单后3天内仍未收到订单,则视为逾期未收到订单,订单流程自动关闭。
2.2.2创建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系统中选择拒绝合作。
合作生效且创作者未播出后:
2.2.3如果约定的最晚播出时间不超过3天,商家取消合作,经创作者确认后可以取消,否则商家需要继续履行合同。比如约定播出时间为2022年1月1日20:00至2022年1月3日20336000,商家于2022年1月6日19:00解除合作。
2.2.4如果约定播出时间晚于3天,商家可以直接取消合作,合作订单的约定内容仍具有法律效力。比如约定播出时间为2022年1月1日20:00至2022年1月3日20336000,2022年1月6日取消合作。
2.2.5如果约定的最晚播出时间不超过14天,创作者取消合作,经商家确认后可以取消,否则创作者需要继续履行合同。比如约定播出时间为2022年1月1日20336000至2022年1月3日,创作者于2022年1月6日19336000解除合作。
2.2.6超过约定最晚播出时间14天的,视为超时自动关闭,合作单约定内容仍具有法律效力。比如约定播出时间为2022年1月1日20336000至2022年1月3日,如果创作者在2022年1月17日之前没有播出,系统会自动关闭订单。
注:如一方主动取消另一方的确认,经双方协商视为取消,合作订单的约定内容不变
注:订单中约定的内容将作为双方解决履约纠纷的依据。
第三章违约管理
3.1违反合同
创作者与商家履行合作订单内容时,创作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分类违约的具体行为
严重违约,没有直播,约定商品合作期,创作者账号没有直播与商家约定的商品。
在没有销售的合作期,创作者的账号在直播中销售与商家约定的商品,但不产生销售。
在未按约定投放广告的合作期限内,创作者账号未按约定投放千川广告。
一般在因违约未达成约定结算销售的合作期内,创作者的账号在直播中销售与商家约定的商品,但未达到约定的结算销售目标。
不按约定金额做广告;不按约定金额在前川做广告
3.2违约记录的累积惩罚策略
违约次数的惩罚结果
在过去的90天里,创作者的严重违规次数累计超过2次。
1.违约的披露
2.自处罚之日起60天内不得参与平台活动。
在过去的90天里,创建者普遍违约3次以上。
在过去的90天里,创作者严重违约。
次数累计3次以上
1、违约公示
2、判罚当日起90天内不得参与平台活动
近90天创作者一般违约次数累计5次以上
注:如果违约记录申诉通过则本次违规不计次。
3.3违约记录查询
违约记录将通过抖音APP或精选联盟平台的站内信发送至创作者帐号,创作者可在对应位置查询,同时违约记录会在达人广场进行公示,供商家选择合作达人参考。
3.4违约申诉
如创作者对违约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站内信通知后14日内发起申诉,平台会根据合作订单内容及创作者提供的申诉材料进行处理。
第四章 争议处理
4.1争议处理原则
商家与创作者就合作订单履约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处理。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本规定有约定的,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未约定、约定不明的,可参照《精选联盟服务协议》等协议及相关平台规则处理。上述内容仍未有明确约定的,双方可进一步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4.2如创作者未按照合作订单内容履约,平台将依据本规则第三章及其他相关规则进行判定处理。
第五章 附则
5.1平台可根据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则并以平台公告的形式向用户公示,创作者如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应停止使用订单管理相关服务。
5.2本规则内容与其他规则内容存在不一致的,则以本规则内容为准。
5.3本规则于2022年02月15日正式生效。